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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中心简介
  • 中心介绍
  • 部门职责
  • 工作职责
  • 制度机制
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青冈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是青冈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强化社会管理、实施政务公开、推进源头治腐而搭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平台。 为保障中心工作顺畅运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人民办事中心党工委和管委会,为全额财政开支事业单位。党工委负责中心党务建设工作,设立党支部9个,现有党员46人;管委会负责对入驻窗口单位及窗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下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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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

中心规章制度

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首席代表制度

一、凡进入县人民办事中心的各单位均应派驻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由单位正式任命并充分授权。服务窗口只有1名窗口工作人员的,窗口人员即为窗口首席代表;服务窗口有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的,窗口首席代表即为窗口负责人。二、窗口首席代表一般由本单位副职、主要业务股股长担任。其他人员担任,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窗口首席代表由派出单位提出拟任人选,经县人民办事中心同意后派驻。<span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