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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及轮换制度
作者: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 来源: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10

 


    
一、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

(一)政府职能部门选派的人民办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公共服务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和本单位建立正式劳务关系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得进驻。

(二)熟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敬业精神好,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四)能熟练运用电脑和网络技术。

二、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

(一)各部门窗口应实行AB岗制,即A岗为部门窗口的长驻人员,B岗为临时顶岗人员。当A岗因故不能正常上岗工作时,B岗应按程序及时顶岗(必须是中心备案的B岗人员),并应事前征得人民办事中心的同意,保证部门窗口工作正常运行。

(二)各部门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换的应报人民办事中心同意。

(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工作交接后方可上岗。

(四)各部门调换窗口工作人员(首席负责人、AB岗人员)时,应将调换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函告人民办事中心,经县人民办事中心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