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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应知应会100问( 访谈类)-------- 住房保障类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41.安全住房是什么?

答:经有房屋鉴定技术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不属于D级、C级危房的均为安全住房。

42.D级、C级危房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答: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3.C级危房改造的方式、改造的标准和补助金额是什么?

答:改造方式是全部进行修缮。标准是坚持哪坏修哪,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居住安全。补助标准只享受中央财政户均1.4万元补助,省级财政不匹配补助。

44.D级危房改造的方式、改造的标准和补助金额是什么?

答:有宅基地的无房户也纳入D级危房改造范围。改造方式是优先选择购买置换闲置农房,也可原址拆旧新建。标准是通过拆旧翻(新)建,合理确定新建规模,基本保障面积是2人以下户30平米、3人户40平米、4人及以上户50平米。补助标准是在享受中央财政户均1.4万元补助基础上,省级财政再按每户1.4万元匹配补助,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或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补充,鼓励贫困户在不增加贫困程度的前提下,出资参与改造,具体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统一确定。原址拆旧翻(新)建住房的产权归改造户所有,但自建成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售或无故转让。

45.合理稳定居住条件户住房保障政策是什么?

答:主要通过长期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租期暂定为不低于5年,租赁房源较少的可适量建设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无合理稳定居住条件户纳入国家危房改造计划,只享受中央财政户均1.4万元补助,一次性下达,由县(市)建立财政专户,集中统筹使用,省级财政不匹配补助

46.因子女结婚分户或政策性分户,现与直系亲属同住或已由村集体妥善安置的贫困户是否认定为住房安全?

答: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不纳入保障范围。

47.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补助政策是什么?

答: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主要用于保障鳏寡孤独困难群体或无合理稳定居住条件户居住安全。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建设实行计划管理,由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建设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除享受中央财政户均1.4万元补助、D级危房户还可享受省级财政户均1.4万元补助以外,省级财政再每户匹配补助9000元。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产权归政府或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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