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基金的通知》(黑财指(教)【2017】56号)。
一、申请。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①乡镇、社区的贫困证明原件;②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家庭成员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原件、复印件;④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⑤监护人粮补折(卡)或低保折(卡)。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二、初审。成立由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核实,评定贫困儿童名单并上报教体局。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三、复审。教体局对幼儿园评定的名单复核,教体局根据贫困程度,按比例确定两个档次。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公示。幼儿园将补助名单公示5天。
五、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