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青安监管发〔2017〕12号
关于印发青冈县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烟花经营企业:
现将《青冈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青冈县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及《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安发〔2017〕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7月2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监管三司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企业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检自查
烟花爆竹企业要从现在开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做到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 各烟花爆竹企业要于8月15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产品流向登记及制度落实情况;
3、夏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4、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存在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等情况,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存储、经营烟花爆竹等情况;
5、批发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储存库内产品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存储、经营烟花爆竹和储存、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等情况,是否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储存库以外是否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烟花爆竹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意识,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会战”期间自检自查工作计划(方案),成立组织、落实责任,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漏洞,彻底整改和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