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3234369
通讯地址:青冈县哈黑路西侧
邮 编:1520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青冈县连丰绒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生产加工项目 |
青环字[2017]3号 |
2017.1.16 |
2 |
黑龙江宏伟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宏伟村“湿地+农趣”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
青环字[2017]4号 |
2017.1.16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肇东销售分公司青冈销售处青望路加油站改造项目 |
青环字[2017]5号 |
2017.3.1 |
4 |
黑龙江鑫宇水洗羽绒及羽绒制品项目 |
青环字[2017]6号 |
2017.3.1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肇东销售分公司青冈销售处兴华加油站改造项目 |
青环字[2017]7号 |
2017.3.1 |
6 |
青冈县城镇建设管理处青冈县城镇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
青环字[2017]10号 |
2017.4、5 |
7 |
青冈县城镇建设管理处青冈县城镇道路改造及人行道铺装工程项目 |
青环字[2017]11号 |
2017.4.5 |
8 |
青冈县城镇建设管理处青冈县日月湖公园建设工程项目 |
青环字[2017]12号 |
2017.4.5 |
9 |
青冈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 |
青环字[2017]15号 |
2017.4.21 |
10 |
青冈县珈庆物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青环字[2017]16号 |
2017.4.21 |
11 |
青冈县万达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
青环字[2017]17号 |
2017.4.21 |
12 |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兴隆大道青祯路至龙凤段道路建设项目 |
青环字[2017]18号 |
2017.5.8 |
13 |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青冈县青祯路至治安村 道路建设项目 |
青环字[2017]19号 |
201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