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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青冈县环保局关于2017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24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8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824日-20178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3224397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哈黑路西侧

邮 编:1516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油黑龙江肇东销售分公司中和加油站改建项目

青冈县中和镇明沈公路(203国道)东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肇东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

该项目建于青冈县中和镇明沈公路(203国道)东侧,项目东侧、南侧为一般农田,西侧为明沈公路,北侧为乡道。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地下储油罐3个,其中240m3柴油储罐,140m3汽油储罐,总罐容120m3,设置3台单枪税控加油机。改建后新建防渗非承重罐区1座,更换4座单层钢质油罐,所有工艺管线重新敷设;新建4座中油标准连柱加油岛,新购3台双枪单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汽油加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利旧1台双枪单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新建型钢结构罩棚1座;增设储油罐、输油管线防渗漏检测系统等。共建储油罐4座,总容积为200m3,其中汽油罐100m3,柴油罐100m3。项目总占地面积7572.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34m2。总投资286.19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指标要求范围。

(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储池,定期清掏外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油品储罐区及输油管线要做好防渗,防止油体泄露,污染地下水。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监测计划,密切注意地下水水质变化,适时启动地下水应急预案。并按装可燃气体自动监测报警系统。

    (三)该项目冬季取暖为电取暖,不允许新建锅炉房和烟囱。

(四)该项目汽油加油机、柴油加油机,汽油和柴油卸车、充装要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挥发性气体。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食堂要设置油烟净化器,排放的油烟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餐饮的要求。

(五)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采取加装减震、减噪装置和封闭等措施,确保本项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该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油罐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设计及施工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相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七)产生储罐残液要采用专用储罐收集后及时送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和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

(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2

中国石油黑龙江肇东销售分公司青冈销售处北新区加油站改造项目

青冈县长江北路(202国道)东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肇东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

该项目建于青冈县长江北路(202国道)东侧,加油站边界东侧为渤海亚麻纺织厂、西侧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南侧为渤海亚麻纺织厂农业用地以及肇东亿泰汽贸青冈分公司、北侧为青冈县公安局、东北侧为馨和家园小区。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站房一层设置储藏间、综合办公室、餐厅、值班室等。新建站房一层设置便利店、卫生间、储藏间、综合办公室、员工餐厅、值班室等。原有罐区一座,内设5个埋地卧式油罐,其中柴油储罐3座,汽油储罐2座,未设置防渗灌池。新建防渗非承重罐区1座,设置单层钢质油罐4座(50 m3汽油储油罐2座、50 m3柴油储油罐2座);所有工艺管线重新敷设。原有加油岛5座,加油机5台双枪单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新建4座中油标准连柱加油岛,8套中油标准防撞柱,新购2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新购2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改建后储油罐及加油机增设油气回收装置,罐区设置渗漏检测装置及报警系统。罐容(汽油+柴油)总储量为200m3,项目总占地面积2520平方米,总投资438.08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指标要求范围。

(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隔油储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油品储罐区及输油管线要做好防渗,防止油体泄露,污染地下水。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监测计划,密切注意地下水水质变化,适时启动地下水应急预案。并按装可燃气体自动监测报警系统。

    (三)该项目冬季供热必须并入青冈县集中供热管网,不允许新建锅炉房和烟囱。

(四)该项目汽油加油机、柴油加油机,汽油和柴油卸车、充装要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挥发性气体。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食堂要设置油烟净化器,排放的油烟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餐饮的要求。

(五)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采取加装减震、减噪装置和封闭等措施,确保本项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该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油罐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设计及施工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相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七)产生储罐残液要采用专用储罐收集后及时送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和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

(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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