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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青冈县环保局关于2017年8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25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82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825日-20178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3224397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哈黑路西侧

邮 编:1516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青冈县2017年农村(窄路面加宽)道路建设项目

青冈县规划区内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要对青冈县规划区内26段村路进行改建,路线全长219.6km26段路分别为:姜家-青韩公路5.2 km、明沈公路-青北公路11.4 km、繁荣村-傅家窝棚11.2 km、马家沟-福胜村11.6 km、劳动乡-双礼村4.6 km、韩永和-傅家窝棚5.7 km、双福-北冈村11.7 km、后胡家-史家14.4 km、畜牧场-红升村12.9 km、黑大公路-马家店4.9 km、利民村-郑国军6.1 km、兴祯公路-倪家12.2 km、民权村-杨义3.7 km、丁家店-永顺村4.6 km、明沈公路-王元4 km、东赵家沟-三门周家5 km、绥安线-建设乡6.9 km、保安村-头窝堡13.3 km、柞岗-长发9.2 km、西胜-张老秧子8.6 km、合新村-安乐村12.8 km、一场村-解放村13.2 km、三排四村-连丰村5.9 km、三排七村-三门周家5.6 km、中和镇-一排五村7 km、保安村-乐业村7.9 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道路总长度为219.6km,路基宽度为5.5m,道路路面宽度为4.5m,两侧土路肩各0.5m,设计车速为20km/h,占地面积120.78m2,总投资4979万元。

(一)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必须坚持“以新带老”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废水要设置沉淀池,把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要设置防渗旱厕,施工驻地产生的生活污水要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三)运输车辆运输施工原料、残土要采取覆盖苫布措施;要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场地和车辆采取清扫、洒水、冲洗、覆盖措施;建筑材料要集中堆放,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要采取封闭措施;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隔尘挡板。施工中临时占地,应当将腐植质层剥离移走,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地貌。

(四)施工机械要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选择合理设置地点,要远离环境敏感点。各种运输车辆、动力机械产生的噪声污染,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制要求。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避免施工扰民,保证施工区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制要求。

(五)加强项目施工监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要运至取弃土场倾倒,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运营期产生的车辆噪声,途经超标敏感点路段要设置禁止鸣笛标志以及限速监控系统。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严禁新增永久占地。

 

 

2

2017年青冈县农村(撤并建制村)公路建设项目

青冈县内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要对青冈县内32段村路进行改建,路线全长105.7km32段路分别为:四排四村五排四村4.1km、立新村富家窝棚4.7km、五排七村常仁1.7km、三排八村四号路2.7km、牧场村林家烧锅5.4km、新望村新发村3.8km、卫星村夏家4.2km、良种村新丰村3.7km、同兴村钱地房子1.5km、乐群村柴家3.6km、朝阳村六排三4.8km、民众村兆林村2.5km、民乐村吉兴村4.9km、五福村东兴村3.0km、双福村夏家2.3km、绥安公路红光村1.3km、富家村龙文路1.2km、向阳村福民村4.6km、海丰村腰王屯5.3km、致富村青兴公路2.7km、文化村杨家5.1km、光辉村前管家4.3km、爱国村赵达2.3km、何小怀芦河村5.6km、长发村柞岗治安村1.5km、长山村绥安公路3.1km、黑大公路牧场1.8 km、永丰村土燕窝3.5 km、同发村同德村2.6 km、良种场村前进村2.8 km、群众村南岗村头窝棚2.5 km、林场村姜大千2.6 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道路总长度为105.7km,路基宽度为5.5m,道路路面宽度为4.5m,两侧土路肩各0.5m,设计车速为20km/h,占地面积581350m2,总投资6871.75万元。

 

(一)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必须坚持“以新带老”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废水要设置沉淀池,把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要设置防渗旱厕,施工驻地产生的生活污水要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三)运输车辆运输施工原料、残土要采取覆盖苫布措施;要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场地和车辆采取清扫、洒水、冲洗、覆盖措施;建筑材料要集中堆放,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要采取封闭措施;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隔尘挡板。施工中临时占地,应当将腐植质层剥离移走,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地貌。

(四)施工机械要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选择合理设置地点,要远离环境敏感点。各种运输车辆、动力机械产生的噪声污染,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制要求。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避免施工扰民,保证施工区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制要求。

(五)加强项目施工监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要运至取弃土场倾倒,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运营期产生的车辆噪声,途经超标敏感点路段要设置禁止鸣笛标志以及限速监控系统。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严禁新增永久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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