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分户立户
事项性质
服务
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申请人确实具备经济独立、单独起灶、分开居住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青冈县公安局户籍管理流程时限规范》
办理流程
由本人提出申请,责任区民警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如申请人确实具备经济独立、单独起灶、分开居住的,责任区民警在社区(村委会)居住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内勤凭此申请办理分户立户。
提交材料
1.申报人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社区(村委会)居住证明(原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核实后内勤当场办理;
受理地点
市区内各派出所,详见“办事机构”内各派出所地址
受理时间
工作日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户口簿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市区内各派出所,详见“办事机构”内各派出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