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共安排三公经费391万元,同比减少92万元。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安排2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2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88万元。二是招待费安排10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三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的要求,我县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同时,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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