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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绥化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问答
发布日期:2017-05-18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1、我市为什么要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答:绥化市属于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地区,据多年平均数据显示,我市市区人均水资源量为88立方米,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460立方米)的1/28,占全省人均水资源量(2074立方米)的1/24,占全市人均水资源量(585立方米)的1/7。水资源严重短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瓶颈。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能够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市民形成科学的用水方式,增强市民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在保证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抑制水资源浪费。

2、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目标是什么?

答:以促进节约用水为目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水价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对非基本用水需求,价格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二是促进公平负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水少的少负担,用水多的多负担。对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部分,按用水量阶梯式提高价格。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绥化市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用水习惯等因素,制定符合实际,确保实效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4、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按照“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负担、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黑价联[2014]74号)对我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原则、要求、目标、实施办法均提出了具体意见。

5、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分档水量的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正常合理用水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水需求,将市区居民用水量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户年用水量140立方米以下(含140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为户年用水量超过140立方米至230立方米(含230立方米)的部分;第三阶梯水量为户年用水量超过230立方米的部分。在保持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与现行水价政策一致的基础上,一、二、三阶梯水量水价级差为1:1.5:3。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6、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答:凡是绥化市区实现抄表到户(包括供水企业直接抄表以及委托小区物业抄表)的居民家庭用水户均实行阶梯水价。

7、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计量单位?

答:阶梯水价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

8、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每户人口如何核定?

答:每户按3口人核定,人数每增加一人,月增加水量基数4立方米。

9、家庭人口较多如何增加阶梯水量?

答:家庭人口数量超过3人的用户,可凭有关证明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期满后可以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基数。

10、市区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对居民有多大经济影响?

答: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是在原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的基础上作为起点,第一阶梯水价与原有价格保持不变。第一阶梯水量覆盖城区96%用户,而且一二级价差较小,目前实行阶梯水价对绝大多数市区城镇居民用水费用支出影响不大。

11、对市区低保户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低保户家庭用水量在第一阶梯水量之内,水价仍按现行优惠水价标准每立方米2.10元执行,超出第一阶梯水量的水价按照普通城镇居民用水水价级差缴纳。

12、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水户水价怎么执行?

答: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水户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基础上加价10%。

13、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如何计缴?

答:以一年为一个阶梯水价计量周期,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计满12个月的用水量作为计算阶梯水价的分阶梯水量标准,跨年度不结转。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内的执行第一阶梯水价,超过第一级的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第二级的水量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14、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执行时间?

答: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阶梯水价计量周期水量从2016年1月份抄表水量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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