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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青冈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5-18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青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6年,青冈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建设阳光政府为目标,坚持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拓展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方式不断创新,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一)夯实基础,加大公开力度。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梳理了近千条政务信息,并通过青冈县政务公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向社会公布,为广大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形成了信息最全、最准确、最快捷、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源,方便了群众查询、使用和办事。

(二)完善机制,加强公开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县里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作为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都建立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应科室(组)成员具体抓,形成了县、乡、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责任追究、投诉处理、群众评议等工作制度,保障了工作规范运行,做到了内容公开有依据,工作管理有机制,运行结果有保障,逐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清单、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集中公开重点领域及其他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目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信息均予以公开。二是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行政权力清单的有关要求,我县对涉及的39个部门行政权力重新进行了梳理。目前所有单位已完成权力流程图的绘制工作。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热点。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征集民意,出台后进行深度解读。2016年,就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调整、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社会热点问题,广泛征集民意。

(四)拓展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形式多样、科学有效、便于监督的原则,着力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政务公开网络。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县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改版,通过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和系统升级改造,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具有信息发布、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的政府窗口,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二是是着力构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我县已全面建成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网上行政审批建设以互联网及电子政务外网为依托,横向联接县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三是积极打造新媒体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实时发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方便群众知晓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并对群众的问题留言给予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同时,通过电视、电子屏及公开栏等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过1万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任免、县政府重点工作、政府文件、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许可、民生公益、应急管理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各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定期向社会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3、通过县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专项服务大厅公开。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以及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16年度全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全县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没有能够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重点不够突出。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没有能够充分运用出现的新媒体传播手段,如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及时向公众推送最新的政府信息。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如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检查考核机制、社会评议机制等。

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反映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准备相对不足、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这一主题,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质性公开和常态化公开。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公开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积极开展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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